各学院:
为规范操作过程,满足学生学习需求,依据《山东农业大学课程重修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现将2015-2016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重修范围
(一)经过补考仍不合格的必修课程。
(二)考核合格但学生本人对已取得成绩不满意的课程。
(三)选修课程可以重修,也可以另选其他课程。
二、重修方式
重修课程仅为 2015-2016 学年第二学期正常开设的课程。课程重修分为跟班重修和组班重修两种形式。
(一)跟班重修。对于重修人数少于 40 人的课程,学校不再单独开设教学班,学生在教室容量允许的情况下跟随开课任意教学班听课。
(二)组班重修。对于重修人数超过 40 人(含 40 人)的课程,学校单独开设教学班,学生随新开教学班听课。
三、重修程序
(一)重修选课:学生依据 2015-2016 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课程在网上选择需要重修的课程。报名时间为:12 月3日—12月7日,报名网址为:http://202.194.131.146:8080/jwfz/,用户名为学号,密码为身份证号后 6 位,末位 X 需要大写。
(二)重修交费:重修选课结束后,随即组织重修交费。不交费者,视为自动放弃重修。交费时间为:12月9 日—12月13日,交费网址为:http://sdau.ecpay.cn/。重修费通过第三方平台代收,错过报名或缴费,无法补报或补缴;缴费成功,无法退费,缴费时请慎重。
(三)落实重修方式:重修交费结束,即确定 2015-2016 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名单。依据每门课程重修人数,确定重修方式,落实组班重修课程的上课时间、地点。
(四)导入选课系统:重修名单导入选课系统,组班重修课程体现上课时间、地点,跟班重修课程不体现上课时间、地点。
(五)成绩考核:无论何种重修方式,重修课程考核随学校集中考试统一进行。重修课程考核按实际成绩记载。重修课程考核及格取得该课程的学分,不及格不得补考。
四、收费标准
课程重修收费标准为 100 元/学分。
五、其他说明
(一)课程重修制度自 2014 级本科生开始执行。
(二)课程重修依据学生自愿申请原则进行。
教务处
2015 年 12 月 2 日